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3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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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6年防汛责任人公示
为做好2026年防汛工作,保障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县主要河流、小型水库、山洪灾害、地质灾害、乡镇防汛责任人予以公示,请各级防汛责任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初审:刘乃瑜 复审:周游 终审: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