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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为更好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组织各部门对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3件)进行了逐件梳理审查清理。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因个别条款规定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

初审:谭舒月    复审:周游    终审: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