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及蔬菜等作物育苗移栽工作,保障农忙时节农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二、发文依据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要求,制定靖宇县《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
三、主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前研判春耕秋收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运输服务期限
每年春耕秋收生产期间,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最大程度满足农民群众春耕秋收等群体性、潮汐性的出行需求。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乡镇政府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建立常态化综合协调机制。
(二)精准掌握农民群众动力需求。春耕秋收期间,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服务热线等手段畅通信息渠道,精准掌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运力需求。
(三)丰富农村客运运输组织形式。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耕秋收季节农民群体性、潮汐性流动特点,统筹各种资源,及时协调班线客车、城乡公交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春耕”班、“秋收”班等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春耕秋收前,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农机站、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春耕秋收一线以及农民群众集中出行路段、农村客运途经线路等公路沿线,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
(五)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公安交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力度。
(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乡镇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两员”与当地村民熟识的优势,通过当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七)积极成立志愿服务车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运输公司、公交公司、相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进农村,由县乡村合理调配,缓解农民务工出行难问题。
(八)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本地春耕秋收期间天气变化情况,特别是要提前做好低温、冰雹、霜冻、雨雪、台风、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预警,及时提示农民群众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春耕秋收安全出行事关全县农业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指定专人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利用成品油退坡资金、财政预算等方式,保障农村客运发展和春耕秋收运输组织工作,加大对线路长、成本高、经营亏损农村客运线路的补贴力度,有效支撑农村客运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的通、留得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农民群众秋收出行期间运输服务获取方式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春耕秋收农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四)加强监督指导。县政府督察室将对全县各部门开展春耕秋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五)及时报送信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及时掌握春耕秋收期间农民群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动态,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