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6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6

 

 

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及蔬菜等作物育苗移栽工作,保障农忙时节农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前研判春耕秋收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运输服务期限

每年春耕秋收生产期间,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最大程度满足农民群众春耕秋收等群体性、潮汐性的出行需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乡镇政府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建立常态化综合协调机制,在每年春耕秋收期间,自动启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按照工作流程图各司其职,稳妥有序做好本地春耕秋收各项工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应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掌握农民群众动力需求。春耕秋收期间,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服务热线等手段畅通信息渠道,精准掌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运力需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研判提出群体性、潮汐性用工需要的具体时段,本地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本地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需求,并将运力需求报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准备充足运力,并根据报送的运力出行需求,及时调度和安排客运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农村客运运输组织形式。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耕秋收季节农民群体性、潮汐性流动特点,统筹各种资源,及时协调班线客车、城乡公交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春耕”班、“秋收”班等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县春耕秋收时段农民下地劳作的实际需求。同时,要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农业农村、公安部门配合)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春耕秋收前,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农机站、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春耕秋收一线以及农民群众集中出行路段、农村客运途经线路等公路沿线,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复查验收,确保春耕秋收期间不出现安全问题。(应急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配合)

(五)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公安交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力度,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电)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通往农村田地、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路为重点车辆,以“一早一晚”特别是农民群众出工和收工为重点时段,及时调整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配合)

(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乡镇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两员”与当地村民熟识的优势,通过当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乘坐超员、违法载人等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严重交通事故后果,规劝农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利用农村文化广场等现有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客运班车信息等,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公安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乡镇政府配合)

(七)积极成立志愿服务车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运输公司、公交公司、相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进农村,由县乡村合理调配,缓解农民务工出行难问题。(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本地春耕秋收期间天气变化情况,特别是要提前做好低温、冰雹、霜冻、雨雪、台风、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预警,及时提示农民群众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研判灾害天气可能给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安全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预估天气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研判重要点段通行条件,采取警车引导、民警疏导,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引导提示,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车距。(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春耕秋收安全出行事关全县农业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指定专人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利用成品油退坡资金、财政预算等方式,保障农村客运发展和春耕秋收运输组织工作,加大对线路长、成本高、经营亏损农村客运线路的补贴力度,有效支撑农村客运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的通、留得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农民群众秋收出行期间运输服务获取方式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春耕秋收农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四)加强监督指导。县政府督察室将对全县各部门开展春耕秋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五)及时报送信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及时掌握春耕秋收期间农民群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动态,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熙童   电话:15143922288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何     电话:13943965220

县公安局联系人:朴东旭       电话:15843982888

附件: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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