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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8   信息来源: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收藏
关于确定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靖宇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靖政办发〔202151号等有关规定,靖宇县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该地块位于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靖宇县小流域南岸,北至拟建敦化街,南至规划延吉大街,西至规划珲春路,东至规划汪清路。(具体位置见附图) 

    附件:图纸.docx

  特此公告。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428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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