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钢要》,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扎实推进全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1080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上报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农计财函[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靖宇县农业农村局拟于2022年11月22日,在头道松花江仁义水域放流鲢鱼、鳙鱼苗共计58万尾,规格10至15厘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靖宇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承办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实事。为确保民生实事符合民需、贴近民意,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
征集内容:公开征集的民生实事项目要具有全局性、普惠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围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大教育惠民力度、强化就业创业帮扶、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提升城市安居...
按省市卫健委要求,靖宇县卫健局安排靖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选定8个城乡镇集中式供水、2个分散式供水末梢水水质卫生季度监测,所选定监测点为靖宇七中、万家乐河南、水利局、中医院、新参市、政务大厅、花园口镇松阳村四人班屯、花园口镇新华村新华小学8个集中式供水末梢水监测点及花园口镇新春村、景山镇杨岔河村四队2个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开展季度监测。监测内容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氟化物、铁、锰、耗氧量、氨氮、砷、溶解性总固体、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共19项指标。2022年10月末完成第三季度监测...
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省《“十四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依指南要求申报。
附件:《靖宇县2022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靖宇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了加强规范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县政府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决定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请于2022年10月17日前书面反馈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人:张 超 联系电话:18643972122
联系地址:靖宇镇香格里拉青龙河北岸司法局四楼
附件:靖宇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共靖宇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靖宇县2022年度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
靖宇县2022年度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靖宇县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
根据《2021年靖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1年靖宇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环节,现确定徐一鸣等56人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9-7268601。
附件:2021年靖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我公司于9月1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发布公告《2022年白山市靖宇县小区改造项目、靖宇县主城区供热管线工程、靖宇县主城区供水管线建设项目、靖宇县城区污水管线工程实施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意见反馈(或针对提出意见进行必要调整。),特此公告。
靖宇县泉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为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和愿望,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9月15日——10月22日
二、接访地点
地址:县政府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注意事项
(一)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将分别在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所在单位接访室接待群众来访,请就近就地到当地信访接待场所依法反映诉求。
(二)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