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土地资产、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靖宇县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靖宇县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土地资产以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靖宇县小流域南岸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资产、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一)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登记;
(二)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三)评估机构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孙雪海
联系电话:13943964449。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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