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收藏
靖宇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六批)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县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18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18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滲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2018年4月底前,制定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整改方案。2018年底前,对新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做到日产日清。2019年底前,消除30-50%的积存渗滤液。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污染隐患彻底消除。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改事项、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方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2018年9月底前,结合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积存原因和处理设施运营现状,逐一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渗滤液处理技术方案。

(三)2018年底前,对新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做到日产日清。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按照《渗滤液处理技术方案》,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确保2019年底前,消除30-50%的积存渗滤液。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污染隐患彻底消除。

(五)建立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对整改情况每月进行调度,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进展较慢的整改项目。

整改效果:

(一)2018年4月10日,靖宇县垃圾处理场针对场内实际情况制定了《靖宇县环宇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的整改方案,方案中对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存在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处理时间节点,整改措施、整改事项、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等。

(二)2017年9月县政府投资103万对50t/d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结合渗滤液积存原因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靖宇县垃圾处理场委托吉林新金尔科技有限公司对渗滤液处理技术制定并实施了可行的渗滤液处理技术方案,项目于2018年6月完成了靖宇县生活垃圾处理场50t/d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更换DTRO膜组等,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2018年12月底前,靖宇县垃圾处理场对新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做到日产日清。

(四)靖宇县垃圾处理场针对本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并对原有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整改,由原50t/d渗滤液处理设施更新为150t/d渗滤液处理设施。2020年初开始实施150t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于2020年6月由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建设,8月份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为更好的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靖宇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积极协调租用两台200t/d渗滤液处理设施增加渗滤液处理能力。并于2020年11月9日彻底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污染隐患彻底消除。

(五)建立整改工作月报制度,每月28日对积存渗滤液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掌握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推进积存渗滤液处理进度。

 

公示网址:http://jyx.cbs.gov.cn/zwgk/zgzl/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靖宇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联系地址:靖宇县河南街

 


(责任编辑:靖宇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