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湖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靖宇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5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镇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第6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1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甚至重发展、轻保护;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自觉性和紧迫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落实少;对群众环境诉求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责任单位:三道湖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镇党委开始,逐级开展生态文明理论学习,领会党中央生态文明重大决策部署。
2.召开相关会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营造环保整治高压态势。
3.在工作中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一盘棋”工作合力。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对环境问题,要落实好整改工作,并对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整改效果:
1.召开会议研究环保问题,党委成员集中学习了环保知识(理论)。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2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案件8066件,吉林省虽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但“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多达1187件,占比19.3%,涉及具体问题397个,属实33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应对。
责任单位:三道湖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对于群众举报案件进行坚决整改、彻底整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建立长效机制,镇内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问题现场,逐项内容认真查对,逐个问题细致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2.要强化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依规查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督察交办案件逐个开展核查,主动查找和及时发现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提升性案件办理质效,并对已经结案销号案件进行复查复核。
整改效果:
1.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问题现场,逐项内容认真查对,对相关案件逐个问题细致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依规查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对已经结案销号案件进行复查复核,对督察交办案件逐个开展核查,主动查找和及时发现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化解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的信访举报问题,推动提升性案件办理质效。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3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指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责任单位:三道湖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2020年12月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本镇范围内供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整改措施:
1.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各村配备保洁员,及时拨付环境整治经费,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建设垃圾转运站。
2.切实将河长制落到实处,配备河道保洁员,保障必要的保洁经费,建立切实可行、覆盖所有河流的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4.利用现有宣传条件,政策宣传到村、到户。
整改效果:
1.在本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整治工作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建设垃圾转运站,配齐保洁员,在全镇17个村开展环境整治,清理生活垃圾,村卫生环境整体提升。
2.镇域内每条河道配备河道保洁员,保障必要的保洁经费,建立建全河长制。
3.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4.利用村喇叭广播、发放传单、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宣传。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三道湖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提高思想认识,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责,转变工作作风,在抓落实、抓实效上下工夫,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整改措施:
1.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好相关人员的调整,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2.镇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抓工作、抓落实上下工夫,强化教育培训,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对履职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力的人员,实行严格问责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整改效果:
1.建立健全镇生态环保委员会并及时做好相关成员调整,召开了党委会议及包村干部、村干部会议,研究环保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日常组织党政干部谈心,镇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心,及时了解了相关人员关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思想动态。强化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6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责任单位:三道湖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查细照、对标对表、自查自纠,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建立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要高度重视,组织镇、村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环境保护意识。
2.定时召开党委会议及镇、村干部大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加大持续整改力度,注重实效。领导干部起好带头作用,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将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抓深抓透,落实好上级环保精神和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效果:
1.党委成员集中学习了环保知识(理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理念。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环保问题及问题整改部署,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起好带头作用,树立实事求是的精神,营造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
公示网址:http://jyx.cbs.gov.cn/zwgk/zgzl/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44930078
联系地址: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三道湖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