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赤松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靖宇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号)》要求,现对我镇已完成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5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15项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
整改目标: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减少,综合利用能力持续提高,力争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镇、村秸秆禁烧责任书,充分发挥镇政府、村委会基层组织管理作用,切实把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屯,充分运用各村广播横幅与微信、QQ、等网络等平台相结合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禁烧工作镇上有人抓,村里有人管。
(二)每年秸秆焚烧高发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
(三)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发现的火点第一时间处理。
(四)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建立日统计、周通报制度,对焚烧火点数量多的地方进行督办。
(五)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集、储存、利用服务体系,拓宽剩余秸秆出口,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整改效果:
(一)通过利用农村广播、悬挂横幅、张贴限烧通告和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转变了传统观念,使秸秆限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积极营造秸秆限烧的浓厚气氛。
(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做为该村限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具体的负责做好本村的限烧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了专人严防死守,严格按照限烧计划,在指定的期限及范围内焚烧,避免了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村民清理农田内秸秆时做到及时妥善处理,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无乱堆乱放现象。各村均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不随意倒入路边沟渠,或堆放在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村内房前屋后等,维护好村庄的环境卫生,并积极引导家户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减少了污染。
(四)制定了计划烧除方案,按方案分期分批逐村烧除,确保了全镇空气质量。
公示网址:http://jyx.cbs.gov.cn/zwgk/zgzl/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9-7858210
联系地址:靖宇县赤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