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四条政策的通知
靖政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靖宇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四条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靖宇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四条政策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肉牛产业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肉牛产业,促进全县肉牛养殖扩繁增量,特制定以下四条支持政策。
一、支持社会资本新建肉牛养殖场
对新建基础母牛存栏达50头以上或育肥牛批次出栏100头以上、标准化牛舍(封闭式)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动物卫生和环保要求的,补贴10万元。
对新建基础母牛存栏达100头以上或育肥牛批次出栏200头以上、标准化牛舍(封闭式)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动物卫生和环保要求的,补贴20万元。
二、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对开展秸秆青贮或黄贮的养殖户或企业进行补贴。在文件规定青贮每吨补贴60元、黄贮每吨补贴65元基础上,对开展秸秆青贮或黄贮的养殖户或企业,享受正常补贴外,每年收贮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补贴10万元,每年收贮量达到10000吨以上的补贴20万元。
三、支持肉牛保险工作
开展肉牛保险工作,支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8个乡镇开展肉牛保险统保试点工作,将全县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肉牛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四、土地政策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养殖用地需求,在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时,充分考虑养殖用地需求,优先解决养殖用地。
以上政策达到省、市奖补标准的,享受省、市奖补政策,县里不再重复奖补,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将另行调整印发,政策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政策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靖宇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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