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2〕2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拓宽献血领域
无偿献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光荣而有爱心的活动。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带头参与,组织动员本单位员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按照任务分配指标,完成献血工作。
(一)2023年度各单位献血指标数为在岗人数的15%,献血量为300ml-400ml/人,各部门要根据献血指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二)凡18—55周岁(既往有过3次以上献血史可延至到60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依法履行献血义务,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医务人员应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做出表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放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无偿献血者所在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二、加强领导,提高对无偿献血的认识
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是预防遏制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是一项涉及民生的社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增强无偿献血的责任感,明确目标,具体落实,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献血工作计划如期完成。
三、广泛宣传,提高无偿献血参与度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广播、张贴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引导公民自觉参加无偿献血。营造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管理,确保献血安全和用血需求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总体要求,规范管理,将各地、各部门按计划指标将无偿献血人数上报到县红十字会,届时由县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全县临床用血安全、充足、有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参加无偿献血的人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yxhszh2022@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县红十字会,请各单位无偿献血联系人加入微信联系群。
献血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
献血地点:靖宇县妇幼保健院(原齐贺酒店对面)
纸质版报送地址: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县红十字会联系人:徐凤琪 蒋晓亮
联系电话:18843951597 13500937544
附件1:献血注意事项
附件2:靖宇县无偿献血统计表
附件3:靖宇县无偿献血联系群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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