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靖宇县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宇县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
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加强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靖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顺利,提高种粮农户积极性和整体收益,结合靖宇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加快实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上新台阶,努力实现粮食作物再丰收。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组织申报、确认、公示、审核验收、统计上报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汇总各乡镇数据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发挥效益。补贴资金用于玉米、大豆、稻谷种植。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工作要做到标准明确、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要自觉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土地经营者即粮食作物实际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如果土地承包者领取的,有关乡镇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土地经营者即粮食作物生产者受益。
1.玉米补贴
①补贴范围:二轮承包面积(包括村机动地)。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②补贴对象:上述耕地范围内种植玉米的生产者(从事生产的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生产者)。
玉米生产者补贴不包括甜玉米。
2.大豆补贴
①补贴范围: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耕地。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②补贴对象:上述耕地上种植大豆的生产者。
大豆生产者补贴不包括毛豆;大豆与贝母套种的,不享受补贴。
3.稻谷生产者补贴
①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确权登记的耕地。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②补贴对象:上述耕地范围内种植稻谷(大米)的生产者。
4.补贴资金
玉米、大豆、稻谷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的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资金解决,具体标准根据省级财政资金额度和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测算后公布。大豆每亩补贴不低于200元。
5.县级补贴面积确定
全县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在基期面积范围内的,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兑付补贴;种植面积超过基期面积的,根据全县实际种植面积和省明确的基期面积确定补贴折算系数,等比例计算出各户基期补贴面积数,确保全县补贴面积不超过基期数。
大豆基期面积7.83万亩,玉米基期面积14.79万亩。
四、补贴流程
(一)申报。生产者向耕地所在地村委会据实申报玉米、大豆、稻谷的种植地块、品种和面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确认。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负责对生产者申报的玉米、大豆、稻谷的种植面积、品种、地块和种植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公示、报备。村委会、包村干部负责对玉米、大豆、稻谷逐户逐地块登记,要对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进行分类统计。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由生产者和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共同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四)乡镇审核、验收、公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对生产者申报的玉米、大豆、稻谷种植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要做到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要组织乡村干部细化验收程序,严把审核验收关,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无虚报冒领。并将审核验收结果在本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
(五)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迅速将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此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农户的积极性。
(二)强化资金引导。县政府利用各种资金进行引导,建立资金使用专户,专款专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选派得力人员,靠前指挥,全程跟踪监督,做好服务,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不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将依纪移送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生产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2021年村级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审核确认
明细表(已脱贫户/一般农户)
2.2021年村级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审核确认
明细表(已脱贫户/一般农户)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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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村级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审核确认明细表(已脱贫户/一般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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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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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户 |
身份证号 |
玉米 |
大豆 |
稻谷 |
审核确认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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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面积 |
实测面积 |
种植面积 |
种植地块 |
种植面积 |
种植地块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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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种植地块 |
种植面积 |
种植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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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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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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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干部签字: |
包村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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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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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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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已脱贫户和一般农户需分开统计,即该表需上报已脱贫户和一般农户两套表。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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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级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审核确认汇总表(已脱贫户/一般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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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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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玉米 |
大豆 |
稻谷 |
审核确认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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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面积 |
实测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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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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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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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
乡镇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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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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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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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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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已脱贫户和一般农户需分开统计,即该表需上报已脱贫户和一般农户两套表。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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