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2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靖政办发〔2021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1号),将成为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靖宇县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一)关于“优化养殖业产业布局”

落实措施:

1.制定印发《靖宇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3+1”体系,为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2.落实《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大做强肉牛产业的政策意见》。深入推进全省千万头肉牛工程启动方案,重点推进万头、千头牛场建设和生产运行情况。

3.加快推进“秸秆变肉”工程实施,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推广秸秆利用新模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黑土地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持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巩固生猪产能恢复势头,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平稳发展。

5.按照“内培外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思路,培育打造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鸡、梅花鹿和蜜蜂7大产业集群。(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我县与吉林省盛世源牧业有限公司合作,将建设肉种鸡场、肉鸡养殖场、有机肥场、饲料加工厂、屠宰加工厂,形成一个新的完整的肉鸡产业链。该产业链项目计划投资6.08亿元,年实现工业产值3.75亿元,上缴利税2400万元,可解决3500人就业,每年可促使玉米转化18万吨,还可带动其他产业如交通业、商业、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分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濛江乡、景山镇、赤松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建立现代畜禽种业体系”

落实措施:

1.实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建立畜禽种质资源现代化大数据育种平台,推动特色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有序开发。

2.支持龙头企业引进优良畜禽品种。

3.开展猪、牛、羊繁改站点建设,对液氮罐及繁改设备器械进行更新。

4.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劣质、假冒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种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于“稳步推进饲料饲草产业发展”

落实措施:

1.深入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与模式向全县推广,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

2.依托我县资源禀赋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和重点企业遍访,积极引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和肉牛全产业链项目。

3.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秸秆饲料收贮基地,集成推广新型机械加工收贮技术,培育秸秆贮用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4.利用现有财政政策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和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高、容积大、坚固耐用永久性青(黄)贮窖;支持中小型食草畜养殖场(户),建设储草棚、堆贮和裹包收贮设施设备。

5.总结推广秸秆饲料膨化、揉搓、气爆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大型秸秆饲料收取一次性作业设备推广应用,提高秸秆饲料利用水平。

6.采取专题培训等方式,送科技入场、入户,推广秸秆青(黄)贮、发酵膨化和全混合日粮技术。(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关于“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

落实措施:

1.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规定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实施敞口补贴。

2.利用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养殖设施化、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关于“扶持养殖主体发展壮大

落实措施:

1.依托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

2.利用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等国家和省级涉牧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3.鼓励养殖主体通过滚动发展、股份合作等渠道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总结并发掘“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寄母还犊、龙头企业代养(寄养)、入股分红、企业托管、合作养殖、联营联建、“五统一+保底价收购”等带户增收合作模式,宣传推广一批带户增收示范企业,推动龙头加工企业牵头打造产业联合体,加快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4.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5.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档案整治规范年行动,依法督促

养殖主体加快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

6. 做好畜牧业生产数据统计监测,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对统调的抽样场(户)做好指导服务,确保统计数据详实准确。

7.以肉牛产业为试点,由村党支部领办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带动农民增收的目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关于“加快优特色产业发展”

落实措施:

1.加快推进种鹿繁育场建设项目。中民康达公司重点引进长春市双阳区育新种鹿场建设长白山梅花鹿、马鹿、种鹿繁育场,形成规模大、品质高、技术强的骨干养殖企业,带动、提升整体养殖规模。

2.充分发挥蜜蜂产业科技优势,依托优质蜜源植物资源,打造具有长白山特色的优质绿色蜜蜂产业园区。(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自然资源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七)关于“提升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

落实措施:

1.压实县乡两级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督促各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强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稳定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人员队伍,保障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效运转。

2.组建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制定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机构资质标准,打造“一条龙”或者“菜单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启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动物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社会化服务模式,逐步全县铺开。(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财政、县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关于“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落实措施:

1.制定全县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畜牧部门监管责任,完成好春秋防集中免疫,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免疫密度与免疫质量。科学有序推进“先打后补”工作,扩大覆盖面。

2.组织全县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组,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督促指导整改存在问题。

3.发放政策解读、防疫须知等宣传资料和明白纸,指导养殖场(户)熟练掌握疫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控能力和水平。

4.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

5.开展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制定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持续科学开展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关于“落实动物疫病区城化管理”

落实措施:

1.组织开展动物检疫监管规范年活动,提高产地检疫率,重点打击畜禽检疫和调运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2.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筛查和通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不定期组织调运环节明察暗访,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

3.以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为重点,积极扶持引导养殖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开展无疫小区建设。

4.开展现有净化场的入场指导和动物疫病净化遴选场本地调查工作,组织专题技术培训,向动物疫病净化专家、种畜禽场及相关养殖场户印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及净化宣传片。

5.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种畜禽场的摸底调查和净化监测,适时开展省级净化场评估和示范创建工作。(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关于“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落实措施:

1.采取视频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吉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引导养殖场户通过动监e通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支持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盟发挥作用,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协调解决行业内部相关问题。

3.完善“动监e通与“畜禽养殖场(户)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拱e拱”生猪、“鼎e鼎”牛羊追溯平台信息共享,建立与养殖业保险理赔联动机制。(4)2021年底前,实现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信息化,通过“动监e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一键汇总,最终实现在线发放补贴。(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

(十一)关于“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落实措施:

1.按照《吉林省畜禽屠宰厂设置规划(2021-2025)》,合理布局全县屠宰产业,形成与养殖发展适应的屠宰产业结构布局,适时建设大牲畜和禽类屠宰厂,实现畜禽就近屠宰、冷链配送,推进“调猪”为“调肉”。

2.开展标准化屠宰厂示范创建活动,完善从畜禽入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推进屠宰环节信息化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关于“加快建立冷链加工配送体系”

落实措施:

1.鼓励支持培育一批畜禽产品加工企业,配置相适应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2.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预冷车间、冷库、冷藏车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培育专业化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推进畜产品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3.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建设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等一体化项目,或通过合作经营、入股、收购、兼并等方式与屠宰企业联合建设高标准屠宰加工企业,加快构建全产业链。(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发展改革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关于“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

落实措施:

1.围绕“秸秆变肉”、千万头肉牛工程,抢抓畜牧业由南向北转移有利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一批精深加工项目落地靖宇。

2.以肉牛产业为试点和突破口,对开展精深加工设施设备新建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带动全县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水平提升。

3.鼓励和指导企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敢于探索、勇于实践,走精深加工、系列开发之路,实现动物皮毛、骨血、内脏全加工、全利用,构建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梯级值的产业格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关于“推进畜产品品牌建设”

落实措施:

1.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套完善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培训宣传,开设线下体验店,举办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培育更多“靖字号”畜产品品牌。

2.聚焦省内品牌创建现实需求,组织国内品牌策划机构、知名专家学者开展案例分享和专题授课,为企业和区域的品牌发展提供咨询指导。

3.组织企业参加长春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等各大展会,借助中国品牌日等系列活动,做大做特色品牌。(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关于“加强畜产品市场营销”

落实措施:

1.依托动监e通,定期监测分析外调产品结构走势,及时掌握市场动态。

2.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普及,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行业协会开展线上直播或聘请网红宣传带货,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关于“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

落实措施:

1.夯实基础要素支撑体系建设,启动以“吉牛云”为核心的现代肉牛产业数字化促进行动。

2.完善“拱e拱”生猪、“鼎e鼎”牛羊追溯监管平台,拓展前端功能,延伸追溯链条。探索“一蛋一码”禽蛋追溯系统建设,提高蛋品可追溯能力。

3.依托现有追溯系统和电子平台,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提高可追溯信息准确性。

4.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化工作进程,拓宽合格证开具主体,提高电子合格证开证率。(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十七)关于“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落实措施:

1.学习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地埋罐式收集发酵、“畜禽粪污玉米秸秆+蚯蚓养殖/蘑菇种植”等实用新技术新模式,采取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宣传推广。

2.每年开展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对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3.利用省级村振兴专项资金,选树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场。

4.依托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跟踪监测,精准掌握全县“两率”动态变化。

5.统筹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实施畜禽粪肥沃土工程,促进畜禽粪肥科学有机还田,保护黑地生产性能。(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分局、县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关于“加快推进农牧循环发展”

落实措施:

1.制定印发《靖宇县种植业与养殖业循环发展规划》,坚持以地定养、以地定畜,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2.开展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行动,培育一至二个示范乡镇和一批示范村。

3.优化调整“粮改饲”政策申报范围和条件,实行全县铺开,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4.突出抓好饲草种植、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提高苜蓿、燕麦草等紧缺饲草自给率,全面推进“粮改饲”政策落实。(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关于“加快无抗养殖示范推广

落实措施:

1. 逐步扩大“无抗”试点范围,开展畜禽无抗养殖基地建设和无抗养殖技术培训,全面推广无抗养殖技术。

2.依托省无抗养殖技术协会,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制定10个畜禽品种无抗养殖团体标准。(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关于“全面提升投入品监管服务水平”

落实措施:

1.采取发放宣传卡、明白纸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宣传国家和省里最新出台的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药物饲料添加剂有序退出。

2.扎实开展兽药饲料监测抽样,多部门联合作战,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狠抓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拱e拱”生猪、“鼎e鼎”牛羊追溯系统为载体,拓展延伸服务功能,探索建立饲料行业追溯体系。

4.结合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强监管,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构建省市县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保障监管所需人员和经费。

6.围绕禁限用兽药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残留检测,落实农畜产品拙检样品量1.5批次/千人要求,确保畜禽产品合格入市,安全消费。(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一)关于“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落实措施:

1.将生猪养殖任务分解至各乡镇。

2.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禁养区”相关工作。(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农业农村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关于“保障牧业发展用地”

落实措施:

1.指导养殖主体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养殖场设施布局,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及时掌握辖区内可用于畜牧业发展的用地面积和具体分布。

3.督促养殖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县自然资源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关于“加强财政保障”

落实措施:

1.畜牧、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涉牧资金(项目)的报批、分配、督导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2.立足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动物诊治体系、兽医队伍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和“动物防疫+保险”模式,形成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保险+防疫”“保险+兽医”等社会化服务新业态。

3.应利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地方专项债等资金渠道,统筹考虑,有重点的支持畜禽养殖、良种繁育、品牌培育、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

4.县级畜牧部门做好涉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沉淀资金额度清零。(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关于“加强金融服务”

落实措施:

1.组建“政银保担”联动支牧联盟,探索有效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

2.协调相关机构简化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流程、降低畜牧业贷款门槛。

3.探索组建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它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探索将规模养殖用地、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畜禽活体等纳入抵押物范围。开展肉牛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5.继续壮大“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采取“风险偿金担保+其他担保”方式,为养殖场户提供政策性贷款。

6.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品种,加快推广畜牧养殖和价格保险,开展灾害气象指数保险,适当提高保险保额。(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关于“强化市场调控”

落实措施:

1.利用“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和省局官方网站,定期发布畜禽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

2.探索实施冻肉储备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落实措施:

1.贯彻执行畜牧兽医行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牧水平。

2.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对照以上5个方面、26条落实措施、98项具体任务,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标对表,细化分工,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制定更加细化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将采取“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 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