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1〕32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对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监管,监督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安全,4月1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了“关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失、环境污染严重”典型案例后,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关于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的通知》(白山商务发〔2021〕6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此次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因政府监管缺失导致的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对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监管,监督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二、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坚决执行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规定,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
一是县工信局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牵头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规定及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相关要求,主要围绕查场地、查设备、查秩序、查制度、查台账、查资质、查源头、查去向等方面严格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经营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不定期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程序是否合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合规使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开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县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部门,联合对本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非法活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公安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拆解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登记信息的共享,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拆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职责对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 “五大总成”等拆解零部件再制造进行协调和指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规范利用报废机动车拆解零部件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依据《报费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和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监总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工信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针对私拆滥解、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借助广播、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政策规定,营造对非法回收拆解“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10日一5月15日)
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对企业自身落实依法依规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材料,注明整改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工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一5月30日)
县工信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各相关部门组织专人通过现场查看、翻阅相关记录、车辆档案、台账等方式到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主体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县工信局根据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开展督察整改进行全面复查,检查企业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企业将下达相关文书,对出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相关要求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环保督察第三督察组通报的“关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污染环境问题”文件精神,对域内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做好要求,对证照资质不全的责令停产,深刻认识其对我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警示作用,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在我县发生,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中央环保督察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销售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五大总成”。报废汽车企业不得拆解、 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必须及时对回收的报废车辆进行拆解,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及关键零部件应当作为废金属,不得作为回用件销售;其他零部件应当在不影响使用性能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情况下方可以出售。
三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比照安徽凤阳报废机动车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摸清本地行业现状,杜绝问题发生了,属地监管部门却一无所知,特别是属地辖区内,群众已经向你反馈过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处置是否有效,是否及时向部门县级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是相关部门对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非法机动车回收拆解点长期违法生产经营的,为非法拆解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创造条件的,造成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县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为进一步做好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监管,监督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县政府成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明海 县委常委
副组长:张宪忠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焦志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起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耀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松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晓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程 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副局长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副局长焦志明兼任。联系人:滕立君 15500477278。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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