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8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靖宇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靖宇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37号),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质优价不优、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帮助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促进贫困群众农产品、畜产品、手工产品、旅游产品、劳务服务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有效对接;推动消费扶贫在全县形成全地域覆盖、全品类涵盖、全社会参与的常态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市场行为,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观念,契合消费者绿色健康生活理念,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覆盖全县8个乡(镇)111个行政村,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支持对象,依托全国社会扶贫网、电商平台、新闻媒体等媒介为宣传载体,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方式,鼓励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社区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产销精准对接、农企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一)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1.引导帮扶我县的省、市及县内各包保帮扶单位,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2.引导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按照规定到贫困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3.鼓励县总工会组织职工到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4.鼓励县内各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县直各部门如需临时用工,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鼓励金融机构、各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农产品直供食堂,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人员,引导职工自发购买农产品和到贫困村旅游。(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人民银行靖宇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驻军部队、临时集训部队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7.将消费扶贫纳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对口扶贫协作框架。靖宇县政府主动与德清县政府做好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特产品供销关系。县政府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等与德清县建立产销协作关系,根据需求组织生产。(县扶贫办、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鼓励社会各界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县工商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依托各类平台,举办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农特产品展销展洽活动,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准确对接,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团县委、县妇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特色产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结合“扶贫日”、“第一书记代言”活动,打造“扶贫产品大集”,集中宣传推广扶贫产品和第一书记代言产品,推进贫困村农特产品与市场对接和农业转型升级。(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11.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农产品全链条联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托农产品、粮食、特产等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村符合条件的农特产品,引导县内龙头企业建设农特产品收储基地。(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13.积极与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协调,争取在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农博会、长春电影节、冰雪嘉年华和年货大集,设立靖宇县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靖宇县特色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特色产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优势,引领贫困村联合组建配送中心或依托第三方物流开展连锁配送业务,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15.在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人参、贝母、蓝莓、五味子等特色优势农特产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鼓励企业建设冷链保鲜基础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村快递服务网络,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中国邮政集团靖宇县分公司)

  18.鼓励引导农村客运站与物流企业合作,做好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增加货运服务功能,开展“客货同站”服务,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9.努力争取与各类电商平台合作,推动贫困村农特产品上线销售。加强与“吉林名优产品营销展示中心”的沟通交流,争取将贫困村农特产品参加全国知名展会,建立跨区域流通渠道。(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20.加强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合理打造靖宇县特色农特产品品牌,提高靖宇县特色农特产品的辨识度,加强对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靖宇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组织各类媒体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靖宇县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特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四)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23.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加快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实现重点工业园区、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有等级公路连接。(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4.改善游客接待条件,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旅游产业发展,加强贫困村旅游基础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5.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6.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为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技工教育,为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从事公路保洁、林区看护、河道巡查等专业性不强的日常养护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积极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编制乡村旅游规划。争取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资金,引领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同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沟通协调,争取为贫困地区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牵头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9.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开展旅游扶贫公益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好消费扶贫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特产品营销活动,做好农特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落实任务目标。各乡镇要至少安排1名副职领导、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消费扶贫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成立公司承销、企业合作带销、电子商务营销、搭建平台推销、代言推介展销、帮扶单位助销等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以乡镇为单位,全年要完成销售扶贫产品20万元的工作目标,完成目标得100分,每增加或减少10%,相应增减1分,最多加10份,年末对乡镇销售积分进行统计。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需要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公开检讨。

  (三)注重质量诚信。要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建立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要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特产品追溯机制,发放追溯标识,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谋取私利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管控,防止出现拖欠货款的行为。

     (四)宣传推介引导。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鼓励宣传,营造全县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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