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8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宇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和《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准备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现成立靖宇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郭崇广  副县长 

  副组长:李道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禚燚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瑞海  县审计局局长 

  林  江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关学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朴庆艳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张久成  县水利局局长 

  刘洪波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邢大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松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甲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  伟  靖宇镇镇长 

  张贵来  濛江乡乡长 

  胡  伟  花园口镇镇长 

  姜心波  三道湖镇镇长 

  李鹏程  景山镇镇长    

  张进忠  那尔轰镇镇长 

  刘  飞  赤松镇镇长 

  王志宸  龙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邢大军同志兼任。办公电话:0439-7221877。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审核,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前期基础资料的同时,还需在后续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环节中,多部门联合出示证明材料(对于建设项目必须有审批、立项文件或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湿地范围、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相关规划、计划等,以及已实施项目或规划项目矢量范围与证明材料、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两区”划定成果、拟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等资料、退耕还草相关资料。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近期计划实施大型拟占用划定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简介及矢量文件等,需要项目可研或立项资料。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严重污染区等相关资料,协同农业部门共同认定污染难以治理土地。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规划期内计划实施建设项目矢量文件,列表清单按重要程度排序。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提供计划实施重点旅游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区范围线。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源保护区资料和计划实施项目资料等。 

  各乡镇负责对核实整改的基本农田进行现场核实、拍照等工作。 

  领导小组除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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