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4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靖宇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2019年靖宇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靖宇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吉林,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低碳日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二、活动时间 

  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9日为全县低碳日。 

  三、参加宣传活动单位 

  全县各公共机构,即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以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绿色消费、废旧物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等为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低碳日期间(6月19日),各公共机构同步开展“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主题实践活动和宣传活动,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开发推广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办公平台和门户网站宣传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好“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和手机客户端)等新的宣传手段,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努力使社会大众都能关注、支持、参与节能工作。 

  (四)印制节能宣传画、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周期间,国管局将发布一批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并在公共机构节能网上发布,可供各乡镇、各部门自行下载、印制、张贴(http://ecpi.ggj.gov.cn)。 

  全县各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宣传活动期间,全县各公共机构要把开展《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系列宣传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并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三)注重实效。各公共机构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氛围浓厚、宣传到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并取得实效。宣传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资料的电子文档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春森,联系电话:0439-7911106,电子邮箱:jyxjnk@163.com。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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