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政治责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稳粮扩豆成效,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稳定,提高种粮农户积极性。
二、发文依据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吉财粮〔2023〕488号)和《吉林省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吉财粮〔2023〕487号)要求,结合《靖宇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靖政办发〔2022〕12号)文件,重新制定了本方案。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二)突出重点,发挥效益。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
四、工作目标
(一)明确补贴流程。明确补贴“申报、确认、公示、报备乡镇审核、验收、公示、资金发放”各环节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组织申报、确认、公示、审核验收、统计上报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方案制定及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数据统计汇总及补贴标准测算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切实做到玉米、大豆和稻谷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发放管理,充分利用“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
原文附件: 靖宇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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