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与过程
白山市靖宇县主要涉及松花江水系,为更好保护靖宇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指导“十四五”期间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靖宇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起草过程中,为积极推进靖宇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编制。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本《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流域特色,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
(二)编制原则
1.“三水”统筹,系统治理。 突出重点,有限目标。
2.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规划目标
水环境方面:“十四五”期间水质稳定达标,其中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水资源方面:继续加强县内水库、水电站运行调度管理,确保县内河流生态流量得到保障。
水生态方面: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约139.6km。水环境风险方面:内源可控、外源预警。重金属尾矿风险、水土流失风险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规划任务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2.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精准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继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3.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完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4.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管控、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
5.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四、规划重点项目
共计11个项目,总投资额为40791.93万元。其中白山大桥控制单元共计4个项目,包括4个水生态保护项目,投资金额为27028.41万元;海岛电站坝下控制单元共计4个项目,包括4个水生态保护项目,投资金额为8166.56万元;白龙湾控制单元共计3个项目,包括3个水生态保护项目,投资金额为5596.96万元。
五、政策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靖宇县水生态保护组织机构,进行统筹部署,进一步压实靖宇县水生态保护工作责任,形成人人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法规标准。参照国家级、地方法规、规范、标准开展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经济政策。加大对属于县级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科技支撑。大力推动水环境保护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五)监督管理。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参与。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大众传媒,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爱护水环境的良好风气,共同为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而努力。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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