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4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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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鼓励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作业水平。
三、执行对象及标准
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四、涉及范围
按照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15大类41个小类149个品目。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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