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我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发文依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吉政发【2021】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靖宇县《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能源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立健全我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我县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结构、运输结构、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升级,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碳排放强度大幅降低,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能源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靖宇经济稳步发展。
五、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一)加快构建碳达峰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研究出台各重点领域支撑方案,启动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重点行动,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加强财税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等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予以支持。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项目等方面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我省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三)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制度。
(四)落实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国家各项绿色标准,严格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落实国家绿色认证制度。加强能源生产、消费、流通等数据的采集、审核及评估,科学核算全省能源消费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和监测。
(五)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增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度重视、重点部署、持续推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报发改局。县发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做好舆论宣传。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动员力度,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主阵地和融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我县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及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方面的负面典型,引导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载原文: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谭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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