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1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关于《靖宇县精准扶贫办公室招聘村屯防火员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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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农村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遏制农村火灾事故,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贫困家庭“因灾返贫”情况发生,靖宇县消防救援大队印发了《靖宇县精准扶贫办公室招聘村屯防火员实施方案》。为便于招聘者了解相关工作政策,现提供政策解读如下,请大家阅知。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通过近年农村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来看,都暴露出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农村防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些“顽症”,切实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稳固

  二、《方案》目的和意义

  根据吉林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吉安委[2020]11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针对农村火灾问题,通过招聘村屯防火员,明确村屯防火员招录条件与范围、相关待遇和规范程序,有利于规范招录工作、提高招录质量,对于加强农村火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招聘条件

  《方案》明确,村屯防火员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可以满足长时间的村工作的条件。对照岗位职责开展日常主要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村安排的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到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各项工作中。

  (二)招聘程序

  村屯防火员招录工作,主要从本县各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扶贫公益岗位聘用贫困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行政村公布岗位信息,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申请审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提出申请,行政村初步审核推荐,指导填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公益特岗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村委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上报乡镇政府批准,批准后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由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人社局对防火员进行专业培训。

  3、上岗协议。审批通过后,村委会应尽快与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管理工作。                          

  (三)岗位待遇

  扶贫公益特岗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含工伤意外保险),资金按月发放,所需资金在村集体收入(包括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中解决,有关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落实方面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乡镇负监管主体责任,做好在岗人员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管理考勤制度,确保扶贫公益特岗补贴同劳动挂钩,坚决杜绝“吃空饷”“福利化”简单发钱补助等现象发生。对存在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乡镇负责立即取消岗位资格追缴岗位资金并按照程序重新申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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