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25   信息来源: 靖宇县卫计局   收藏
靖宇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靖宇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领导下,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办法,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重大疾病防治各项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综治办、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扶贫办、县残联等部门组成。

  县政府分管卫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及县卫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县卫计局为联系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分管局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我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办法,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计局:牵头制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及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县委宣传部: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特别是组织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县综治办: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范畴。

  县发改局: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县旅游局:协助县卫计局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我县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区传播扩散。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落实好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免疫预防、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等防控措施,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与监督执法,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加强畜禽屠宰环节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检疫,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县经济局: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重大疾病防治药品、试剂等生产供应和产品升级,推动专利即将到期药物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

  县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县人社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做好重大疾病病人就业帮扶。

  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  

  县文广新局: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治重大疾病的自觉性。

  县公安局: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管理措施,依法做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收治工作;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传染病管控措施和传染病疫情网络信息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结核病、贫困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县民宗委:负责做好重大传染病中涉及的宗教事务,协助制定重大传染病死亡的宗教人士殡葬指引,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信徒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县住建局:负责拟订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城乡规划并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

  县交通局:协助卫计部门做好公路交通运输环节疑似和确诊重大传染病病人的检疫、查验和排查工作;优先安排重大传染病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县商务局:组织做好参加由商务部门牵头的经贸跨区域活动人员的防病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经贸活动期间跨区域传播扩散。

  县经济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负责重大疾病治疗药品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开展有关临床急需、价格昂贵的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专利信息分析。

  县水利局:科学规划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基础性工作。组织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县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会同县卫计局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优先解决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与县卫计局共享健康相关环境信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出现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采取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动物传染源控制与环境卫生消毒等措施,并配合卫计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与宣传教育,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传播;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组织协调保障药品供应;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我县市场流通碘盐达到标准范围内。

  县安监局:加强行业监管领域卫生安全监管,抓好有关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源头治理。

  县物价局:做好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相关物资价格和服务收费监测,对相关物资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扶贫办:把扶贫工作与重大疾病精准防控相结合,按照实际需要,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根据实际需要,将因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致贫对象按程序识别,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予以优先扶持,努力减少因病致贫返贫。

  县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做好相关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18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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