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06 信息来源: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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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与德清县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目的依据
1.目的
近几年来,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振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对于当前东北经济问题的症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问题,导致东北地区滞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了借鉴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出我县与浙江省德清县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2.依据
为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2号)、《吉林省与浙江省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与湖州市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与德清县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两县对口合作常态化务实推进,经济融合度显著提升,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协同推进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靖宇县振兴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绿色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实施方案于2018年2月6日以(靖政发〔2018〕9号)《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与德清县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下发至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6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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