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信息来源: 靖宇县教育局   收藏
《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印发了《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864号),现就有《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答: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省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和白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市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通知》(白山教联字〔2012〕1号)文件,落实好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实施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落实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要求,完成新一轮符合认证条件的原代课教师认定和教龄补贴资金提标、发放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全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三、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印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宇县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41号),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二是积极协助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明依据,完成代课教师身份核对。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为代课申请进行第二批身份确认。三是按程序办理已确认身份代课教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申领和发放工作。四是积极引导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做好代课三年及以上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工作。每年年初教育局与县社会保障局对代课教师代课三年及以上人员进行保险身份和条件确认,由教育局根据符合发放条件代课教师情况计算所需资金报市教育局申请专项资金,同步报县财政申请配套资金。待专项奖金到位后与县财政需负担的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到社保局,由社保局负责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

四、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几个阶段推进实施的?

答: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1.学校自查阶段(2018年7月1日-- 7月 10日)。学校在以往统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自查,统计已经确认身份和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人数、未确认身份代课教师人数,上报未确认身份代课教师未进行确认的主要原因。

2.信息采集阶段(2018年7月11日--10月31日)。代课教师原工作学校协助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明资料,填写好《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进行代课教师信息公示,公示从学校到乡镇政府,公示后由学校校长,乡镇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3.申请确认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汇总未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启动第二批代课教师身份确认工作。

4.落实解决阶段(2018年 12月1日-12月30日)。

一是为上级部门新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发放一次性补偿待遇,按照代课教师辞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月工资低于当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是积极引导代课三年及以上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是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增核教龄津贴。四是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统计上报代课教师情况,按乡镇或学校拨付补偿资金。

五、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解决了哪些问题?

答:一是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标准的通知》(吉教联字〔2018〕28)完成调标工作,由每满一年10元提高至20元。二是重新认证了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84人,完成了一次性补偿资金75780元的发放工作。三是教龄补贴资金由社保局代为发放。需要解释说明的是,代课教师教龄补贴资金申请加上政府配套需要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滞后一年。即2019年1月发放的实际为2018年1月资金。目前,全县原代课教师对现有政策比较满意,妥善解决代课教师工作平稳推进。

                                  

 2018年831




(责任编辑:靖宇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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