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宇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一)背景依据。
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不断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提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18年11月27日,靖宇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靖宇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18〕70号文件),对我县实施残疾儿康复救助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靖宇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靖宇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制定出台《靖宇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新要求,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原则。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原则。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精神,把《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文件执行范围。
靖宇县地区。
(二)文件执行期限
在新救助制度出台前,此实施办法一直执行。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具有靖宇县户籍(居住证),有康复需求,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救助内容及标准。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见年度《靖宇县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贴标准明细表》。
(四)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儿童福利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其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代为申请。
2.审核。县级残联负责对本地户籍的残疾人的救助申请进行审核。
3.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定点康复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康复机构由省残联会同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须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必要时,由上一级地方残联组织卫生计生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
4.资金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审核后,由县级残联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确定。残疾儿童在非户籍所在地定点机构内接受康复服务,由县级残联按照救助标准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五) 落实的措施要求。
残联组织和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1.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由原来的每年救助1.4万元提高到每年救助2.4万元。
2.降低残疾儿童救助准入标准,取消低保和贫困证明,应救尽救。
七、有关政策扶持
建立新生残疾儿童筛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强调了卫健部门对新生残疾儿童筛查责任,及时将新生残疾儿童筛查名单通报同级残联,由残联组织实施康复,基本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发现一例,康复救助一例的工作目标。
八、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0439-7236861
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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