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5 信息来源: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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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徐艳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靖政干发〔2021〕13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艳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靖宇县人民政府11月16日决定,任命:
徐艳军同志为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卢政刚同志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开发管理科科长;
张祚黧同志为长白山天人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地质公园宣教科科长;
刘英纯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
张祚黧同志的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开发管理科科长职务;
卢政刚同志的长白山天人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地质公园宣教科科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的县非税收入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英纯同志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徐凤琪同志的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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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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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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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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