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02   信息来源: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2018年度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9年7月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情况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和负责县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导

  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

  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走私贩私、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文本使用,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五)负责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指导消者

  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处理消费争议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制

  度措施。根据上级部署,协助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协助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安

  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消费警示工作,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设

  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

  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全县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政策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申请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活动。组织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县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规划。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九)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二十)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二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权限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权限制定、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六)依法查处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罚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二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部门内设2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科(调研室)

  3.法规科。

  4.执法稽查科

  5.登记注册科

  6.信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7.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8.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9.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

  10.质量发展和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2.计量和标准技术管理与创新科

  13.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14.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15.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16.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7.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18.知识产权科

  19.药品监督管理科

  20.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21.财务科

  22.人事科

  23.行政审批办公室

  24.价格监督检查科

  纳入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靖宇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7.29万元,支出总计1,537.4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1.71万元,降低8.7%,支出总计减少277.36万元,降低15.3%。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有退休人员转移社保开工资、经费支出缩减、因此收入支出均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35万元,占99.8%;其他收入2.94万元,占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01万元,占81.7%;项目支出281.42万元,占1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4.35万元,支出1,535.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52万元,降低8.5%,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3万元,降低15.4%。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有退休人员转移社保开工资、经费支出缩减、因此收入支出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3万降低15.4%。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经费减少、经费支出缩减、有退休人员转移社保开工资、因此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16万元,占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78.08万元,占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16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5.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7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专项使用资金,预算时未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救济费。

  公用经费12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21万元,支出决算为45.63万元,完成预算的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占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品快检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和燃油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1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19.36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购置一台食品快检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省局市局领导来县检查、督促工作。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0个、来宾3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2.51万元,下降34.2 %。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8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主要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支出及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农村食品便民服务站,县内食品快检流通车,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资金管理上,我局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性”的原则,同时严格规定资金用于实施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没有未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开支项目和费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1.76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报销比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8台车为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台车为食品安全快检特种设备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使用的结转资金和本年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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