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龙泉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靖宇县龙泉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2018年龙泉县龙泉镇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局以靖财预[2018]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龙泉县龙泉镇2018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靖宇县龙泉镇2018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部门预算汇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汇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汇总表
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汇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1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目标、评价表
11、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转变职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重新确定的各项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上来,合理设置行政、事业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实现精简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
(2)增加职能:加强对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对股份合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由管理型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型转变,主要增加公共服务的职能。
(二)龙泉镇党委、政府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对股份合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支持和保护,切实做好财政、信息技术、信贷、加工贮运等方面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强化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协调,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指导、协调武装工作。
政府工作应由管理型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型转变,主要定位于提供公共服务,即向农民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社会性服务。基于服务职能的有限性,乡镇工作就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服务重点,体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服务方向。必须掌握上情,了解下情、摸透乡情,送温暖,解民忧。整合本地农业技术优势,引导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和与市场接轨的农业技术项目,依托产业资源,引进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基地,推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模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农村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全面适应市场经济并进入市场经济循环体系。
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实施干部聘用制,竞争上岗等用人制度,激活乡镇干部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培育乡土人才,扶持、发展中介机构,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为充分发挥人才示范引导作用创造条件。
在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市场服务、综合协调等手段的同时,特别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和民主手段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办事。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建设步伐,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加快农业信息、技术和资金平台建设。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龙泉镇人民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及管理体制:
1、内设机构
根据乡镇职能配置,龙泉镇机关内设“三室一所”即
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从大、政府以及青年团和妇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
经济办公室主要承担统计、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化、卫生医疗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财政所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等工作。
2、管理体制
乡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由乡党委和政府领导。
财政所管理体制。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吉政发[2004]51号)文件精神,乡机关内设的财政所与县财政部门“预算共编、帐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拨、工资统发、采购统办”。实行由县财政部门和乡政府共同管理,以县财政部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使用本乡行政编制,乡财政怕的人员配备,所长的任免和具体工作人员调动,由县财政部门征求乡意见后确定。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4.27千元上年结转803.32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5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66;农林水支出182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21.6千元。
2018年收支总预算 4744.27 千元,比2017年预算增1639.0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收入安排 4744.27 千元,均为本年度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44.27 千元,占总收入 100 %。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支出安排 4744.27 千元,其中:基本支出 2874.27千元,占总支出 60.58 %;项目支出 1870 千元,占总支出 39.42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2202.47 千元,占 46.42 %;公用经费 671.8千元,占 14.16 %。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744.27 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744.27 千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96.5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66千元;农林水支出1820.0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21.6 千元。(自行增减功能分类科目)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744.27 千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收入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51 千元,占 56.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66 千元,占 1.97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 1820 千元,占38.36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 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千元,占 0.26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121.6千元,占 2.56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74.27 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 2202.47 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71.8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剧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安排 46千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千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 千元,与上年持平。(政府 县委 人大 政协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做调整,)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 千元,比上年减少 千元,或持平,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公务车辆改革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千元。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土 住建局有,写收入 千元,支出 千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列示)
九、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 721.8千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合计545.8千元;办公用房取暖费安排 14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36千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1820千元,其中:非贫困村机耕路修建项目工程 1820 千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执法执勤车 辆,特种用车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找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羞領: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文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ー)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邯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附件
(责任编辑:靖宇县龙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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