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靖宇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2017年靖宇县林业局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局以靖财预[2017]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靖宇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靖宇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一、部门预算汇总表
二、收入预算明细表
三、综合预算表(按科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汇总表
五、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科目)
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目标、评价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办理机关行政及党委日常事务;负责管理林业干部的考核、任免、行政监察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信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林业局党委会议议题的收集、日程安排、记录、记要整理,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林业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及有关事宜;负责工资、职称等项工作,文件收发、传阅,负责草拟林业文件、文字材料组织整理、文件打印分发、文件归档、人事档案保管等项工作。
(三)负责全林业系统的财务管理;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对全县林业各系统投资和拨款计划;负责林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林业财务统计、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各项发展规划和计划。
(四)组织协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承担植树造林、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商品、风景林培育、纸浆林重点工程管理实施;地方林业营林生产管理和指导;组织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承办重大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指导全县林下综合开发建设工作。
(五)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督促指导受林业局委托的执法单位及时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并深入基层进行检查;负责有关破坏森林资源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督管理;处理林权纠纷。
(六)负责全县采伐限额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批伐区调查设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权执照;负责全县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征用、占用林地初审上报和对林地、林权实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检查林木、木制品、林木种子;一、二类保护动物;森林植物、林产品;森林防火等项工作。
(八)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业务工作,安排部署基层防治检疫任务,组织对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评、考核和验收;组织森林病虫害的定期普查和调查,掌握发生发展情况,划定和调整检疫保护提供资料;组织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各项森林植物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九)负责国营林场、乡镇集体林场木材采伐的设计和林业用地的设计等工作。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对全县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全县集体林的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疫监测。
(十一)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盗伐、滥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狩猎、非法侵占林地、森林防火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全县森林保卫的执法执勤业务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市的有关指示、决定;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分析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制定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措施和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利用通讯系统组织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通讯网络;负责森林火灾统计,报告制度;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林业局内设4个科室和9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分别为:党办人秘科、计划财务审计科、绿化营林科技科、动保资源林政科、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室、靖宇木材检查站、龙泉木材检查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调查规划中心、林业工作总站及8个基层工作站、森林公安大队(包括靖宇林场派出所、板石林场派出所、镇郊林场派出所)、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资源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收入安排 2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03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0.9 %。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普调,人员工资增加。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 340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合计 21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安排 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 83万元;其他费用安排14万元。
政府采购计划安排460万元,其中:硒鼓、粉盒 20万元;纸及纸制品 30万元;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10 万元;办公座椅 10万元;书籍、刊物 10万元;办公计算机及软件30万元;印刷服务 20万元等,造林绿化 300万元,车辆维护和保养服务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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