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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确保冬季取暖合理化的建议
信件内容: 每年冬季对于东北地区取暖问题就是关乎民生最大的问题。有很多居民家里最多就是温,还没有达到暖的程度;还有一部分居民家中取暖又太好,不开门窗室内都无法呆。为此建议:     一、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由供热企业、居委会、物业、用户、治安等方面人员参与的冬季取暖工作协调小组,参与职暖全程工作,妥善处理供、取暖双方的矛盾;物价、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供暖单位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管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二、出台分清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赔偿和处罚的具体措施的取暖管理办法。做到依法治暖,减少取暖纠纷,对长期供暖不达标的供热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取消供暖资格,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三、打破统一收费标准,探索灵活合理用暖收费方式。现行的按住房面积收费的方法有失公平,未来应探索按热量消费多少合理收取取暖费的方法。四、遇到暖气不达标接到举报时,供热单位有义务在短时间内,回访、入户,实地查看消费者室的实际温度,双方确认问题后达成改进和补偿处理的协议,并无条件履行承诺。五、公开投诉电话,将供热单位及管理机关的电话、供热期限、低温退热费标准等进行公示,便于监督、举报和投诉。
提交时间: 2019-07-31
回复内容: 我县供热基本情况 城区共建有34座换热站,划分为东、西、北三个总站,各站进行统一管理,每个站配备6名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换热站均设立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已向社会公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每个换热站都安装了运行实时监控系统,确保公司和各换热站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和回应。集中供热总供热能力达到500吨位(其中调峰锅炉为200吨位)。换热站一次网全部采用分布式变频供热模式,各换热站做到“按需分配”,极大减少热能的分配不平衡问题。 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一、在供暖期内,以定期和随机的方式检查各换热站供热运行情况。抽调人员组建供热监察队伍,深入锅炉房、换热站,检查司炉运行时间、供回水温度,组织供热技术人员对供热温度不达标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 1、督导供热公司制定供热系统运行汇报制度。各换热站定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系统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建立事故排查、检修制度。积极应对供热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每周定时对所辖区域供热管网进行巡线检查,确保遇到险情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抢修。 3、各换热站站长24小时带班制度,实行分片包保,签订责任状,强化供暖管理层、班组的两级管理,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案,以保证供热质量。 二、要求供热单位严格贯彻遵守《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进一步规范供热经营行为,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宏业供热公司设立并公开报修服务电话,东站:15643971956,西站:15643971957,北站:15643971959,3部电话24小时开通,及时处理用户要求处理的合理问题。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纪律工作,转变个别职工服务态度不好问题,严格遵守供热行业服务规范,树立耐心、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供热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城镇供热规范化服务考核标准》,对供热企业进行考核。 三、您提出未来应探索按热量消费多少合理收取取暖费的方法,相关收费标准还没出台,暂时无法实行。 四、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供热管理处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439-7266610,24小时开通,接受群众监督、投诉,及时将居民投诉问题向供热单位反馈督办,并责成专人跟踪检查,对重点小区、重点用户进行入户测温,做到群众对供热问题的合理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关注!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处理时间: 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