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1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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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靖宇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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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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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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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靖宇县保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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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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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聚利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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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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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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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保安村,不在吉林省三湖保护区内。厂址现为空地,东侧及北侧为青龙河,南侧为农田,西侧为G222公路,隔公路为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90m保安村居民。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4850m2,主要建设两条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相应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饲料2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12万吨。项目总投资3005.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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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靖宇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电烘干工艺进行加工,不使用成型燃料燃烧的烟气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仅产生水蒸气;冬季取暖用热采用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经20m高烟囱排放;秸秆存放场地采取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皮带传送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再经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车间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房除尘灰和锅炉灰渣作为肥料还田;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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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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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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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