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4   信息来源: 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收藏
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

建设地点

白山市靖宇县国防路西侧

总投资

40万元

建设规模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 3.7 t 稳定土

环评审批部门

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单位

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负责人

魏洪盼

电话

17743123822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国防路西侧。项目北侧为荒地,南侧为房东废弃房屋和荒地,东北侧为国防路,隔路 30m 为汽车修配厂,东南侧约 208m 处为安广物流公司,西南侧 54m 为靖宇火车站,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约 210m 处靖宇县居民。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建筑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站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肥田,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夜间禁止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运营期

1、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沉淀池,定期清抽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2、噪声

营运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使用围挡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要求。

3、废气

采取安装除尘器密闭输送、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厂区内有组织粉尘满足《粉尘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1 标准要求;车辆运输、石料卸载等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中表 3 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回收粉尘和沉淀物回用于生产,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

地址: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135200

电子信箱:jyhbwkk@126.com

电话反馈

0439-7225820

             

 


(责任编辑:靖宇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