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靖宇县吉顺稳定土拌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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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白山市靖宇县国防路西侧 |
总投资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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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 3.7 万 t 稳定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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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部门 |
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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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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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负责人 |
魏洪盼 |
电话 |
1774312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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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国防路西侧。项目北侧为荒地,南侧为房东废弃房屋和荒地,东北侧为国防路,隔路 30m 为汽车修配厂,东南侧约 208m 处为安广物流公司,西南侧 54m 为靖宇火车站,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约 210m 处靖宇县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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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建筑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站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肥田,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夜间禁止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运营期 1、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沉淀池,定期清抽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2、噪声 营运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使用围挡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要求。 3、废气 采取安装除尘器‘密闭输送、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厂区内有组织粉尘满足《粉尘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 1 标准要求;车辆运输、石料卸载等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中表 3 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回收粉尘和沉淀物回用于生产,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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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地址: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135200 电子信箱:jyhbwk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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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0439-722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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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靖宇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