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13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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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十五 --- 自然生态空间
【指标属性】约束性指标
【考核要求】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完成情况】已达标
按照国家、省、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2018年靖宇县按照《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开展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从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先后共制定了6次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9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7号)文件,要求对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开展进一步评估完善,靖宇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开展了靖宇县生态保护红线自查报告。2017至2020年,靖宇县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工作,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取得实效,靖宇县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森林公园,辖区内自然保护地面积未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