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19 信息来源: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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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进入春季防火期 全力预防森林火灾
依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自3月15日起,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靖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县各森防单位全部进入春防状态。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县各森防单位通过积极布设森防旗阵、标语、横幅等宣传物,努力营造“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使“人人防火,时时防火”成为大家的共识。
森林防火期内,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会严格实施森林防火巡护和入山检查,在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重点路口对入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进行扫码登记,严控火源入山。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开展扑救。
下一步,靖宇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的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严格火源管控,突出抓好“七个重点区域”和“四个重点部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患就纠,切实筑牢防火的铜墙铁壁。
(责任编辑:靖宇县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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