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活动,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县委、县政府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全县《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制定下发了全县《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实施方案和宣传日活动方案,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传《条例》领导小组,明确了“干什么、怎么干和谁来干”的三个任务目标,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为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营造氛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从4月末起在靖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新闻,为宣传月活动预热。在微信公众号上转载《信访工作条例》十问十答、《信访工作条例》与《信访条例》新旧对照表等宣传内容。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利用公众号转发《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内容,累计转发宣传信息200余条。组织机关干部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内容,累计转发800余条。
在靖宇广场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日活动,县长吴红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岩,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彬等县领导到现场参与了宣传活动。信访局、检察院、司法局、住建局、人社局、靖宇镇和社区等部门设立了20个咨询台,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知识。活动中共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册900余册,宣传单4000份,手拎袋400个,现场咨询解答200余次。此外,全县各单位悬挂宣传条幅41条,宣传活动还录制了宣传稿,利用宣传车在主城区和集贸市场进行流动宣传。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也增强了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促进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接下来靖宇县信访局将持续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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