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统计登记审核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89号)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对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进行了统计登记。
本次统计登记按照受表彰人员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填报相关材料,主管部门或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初审,县人社全县汇总分类复审全县相关材料,后分送县委组织、县总工会等部门审核和会审的流程进行。在审核确认时,全国和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县委组织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全国和吉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总工会负责审核把关;全国和吉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申报材料由县委组织(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审核把关;其他表彰人员(含获得两个以上不同类别表彰的人员)申报材料由县人社局牵头审核把关。
截至目前,县(市、区)统计登记审核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共统计符合条件受表彰人员39人,其中,国家级表彰4个,省部级表彰35个;全国劳动模范2人,吉林省劳动模范26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人,森林防火模范1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老干部先进工作者1人,在服役期间立一等功1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人。
全省表彰人员统计登记审核备案工作将于2022年2月底结束。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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