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02 信息来源: 耕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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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19]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靖宇县2019年第4批次项目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被征地位置::共一宗地,靖宇县青龙河北岸、西大街南路西侧
地类:集体耕地(菜田)1.7893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菜田为年产值4800元/亩的9倍,金额115.9466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濛江村。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菜田为年产值4800元/亩的21倍,金额270.5422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濛江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
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占地农民,人员安置由村委会自行安置。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责任编辑: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