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7   信息来源: 耕保科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19]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宇县高速引线及连接线道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被征地位置: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东侧、龙泉镇大北山村岗窑屯南侧。

  地类:旱地10.6863公顷、水田2.9623公顷、林地24.2586公顷、坑塘水面1.2084公顷,建设用地0.8333公顷,未利用地0.1699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旱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02.1928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水田为年产值1430元/亩的8倍,金额50.8331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2.6382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未利用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4倍,金额1.2233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旱地为年产值1040元/亩的6倍,金额11.4566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龙泉镇大北山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建设用地为年产值1040元/亩的4倍,金额0.5148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龙泉镇大北山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248.0522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坑塘水面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3.0507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建设用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4倍,金额5.4058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3025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林场;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旱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408.7713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水田为年产值1430元/亩的22倍,金额139.7910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50.5526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旱地为年产值1040元/亩的24倍,金额45.8266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龙泉镇大北山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992.2090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坑塘水面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52.2029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林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5.2099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林场;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

  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占地农民,人员安置由村委会自行安置。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