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7   信息来源: 耕保科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靖宇县2019年第2批次用地项目征地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19]272号。

  批准时间:2019年06月12日。

  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所有权人: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位置: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范围内、吉林同仁东兴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侧。地类:集体旱田1.0464公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倍。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本公告发布3日内到被征地的现场登记。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