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7 信息来源: 耕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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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19]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靖宇县2019年第2批次项目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被征地位置::共1个地块,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范围内、吉林同仁东兴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侧。
地类:集体旱田1.0464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2042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6倍,金额10.0969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4.8168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旱田为年产值1200元/亩的24倍,金额40.3877万元;支付对象:靖宇县濛江乡中华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
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占地农民,人员安置由村委会自行安置。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