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信息来源: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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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公告
广大购房者:
为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依据《关于促进白山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白山建联发〔2026〕2号)文件要求,在靖宇县建成区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26年4月15日全面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
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时,须查看该项目是否取得县住建局颁发的《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开发企业在未取得现售证前,购房者支付任何购房款(包括定金、认购金、认筹金、意向金等)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谨防钱房两空。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初审:刘乃瑜 复审:周游 终审: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