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政府并县委: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工作通知》(靖法委办〔2021〕1号)和《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规划推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确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地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行为,树立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原则贯穿于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宪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责任事项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促进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每一项业务工作均有相应的法治保障措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严守纪律,扎紧制度牢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环保工作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坚持把整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二)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2025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因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而免予处罚。
2.环境信访工作
我局坚持高位推动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将其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扎实成效。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8件,均严格按照时限与规范要求办结,办结率达到100%,且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制度等,加强行政决策流程的规范性,确保每项决策都经过严格的法制审核,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三)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发挥好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2.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专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行再宣传、再学习;严格按照《靖宇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清单》和《白山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
(四)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性,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制度等,加强行政决策流程的规范性,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据可循。遵循《靖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的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流程,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严谨,我局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要决策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计划总结、人事安排与大额经费支出等,都必须通过党组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集体决议,以此推动问题解决与工作部署。这一决策过程具有刚性约束:任何决定必须获得党组会半数以上成员的投票同意,方可形成最终决议并进入执行环节,从而为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能力水平。
1.严格落实四个配套办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2.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今年,对已经取得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执法人员因不依法行政而被投诉举报的案件。
3.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履职保障能力。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能力。针对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发展滞后的问题,计划逐步更新和补充执法装备,特别是加强执法车辆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执法和应急响应能力。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4.强化廉政教育,筑牢纪律防线。我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体干部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通过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确保了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障。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并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并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与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传播时效,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2025年,累计举办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与支持。
二、主要成绩
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县无黑臭水体、无污染地块,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达到334天,优良天数为330天,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8.8%。全县2个省控断面和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学习的质量亟须提升。
面对繁重的业务工作,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与精力受到挤压,学习质量有待提升。具体表现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内容,存在掌握不全面、理解不精准的情况;将法律理论知识熟练运用于执法实践的能力尚需加强。
(二)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强化。
当前,现有环境执法力量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执法队伍结构亟待优化,表现为实际编制数量较少,且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储备与执法实践的专业性要求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执法任务日益繁重艰巨,执法人员不仅需承担全县100多家企业的日常监管、环保督察整改等常规工作,还面临上级部署的交叉执法等专项任务。导致在处理一些专业性要求高、程序复杂的案件时,如运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乃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手段时,显得力不从心,执法效能与当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标准要求存在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能够高效应对各种复杂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发展滞后。
为有效应对当前依然严峻的环境风险挑战和持续加大的执法监管压力,针对现存的执法车辆数量不足、车况老旧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响应能力制约,以及环境监测设备技术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需求的现状,我县将着力解决执法装备短缺老旧这一突出短板,计划系统性地推进执法装备的更新与补充,优先保障执法车辆的维护与换代,以确保日常执法与应急响应的基本效能。同时,将持续加大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投入力度,旨在全面提升监测工作的精准度与效率,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环境问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利用新媒体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不够。
信息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应用、引导和管理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能力薄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架构,优化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法治建设首要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学法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得到有效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深化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方式,使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社会大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及时更新并公布权责清单,持续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等任务,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监管。严格审核流程,确保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执行,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及清理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文件,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持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环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及时化解,切实解决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继续优化环境信访调处流程,提升信访调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5.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守法诚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八月生态文明宣传月”,“8.15全国生态日”等节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5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初审:谭舒月 复审:周游 终审: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