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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3   信息来源: 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靖宇县2025年度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评聘结合单位:
  根据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2025年度正常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申报人;评聘结合已评未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自备午餐。
  (二)答辩地点
  靖宇县实验小学。
  三、答辩方式
  参评人员自述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4月26日晚22时前在靖宇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聘)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初审:谭舒月    复审:周游    终审:常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