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3 信息来源: 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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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确定靖宇县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报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单位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靖宇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2023〕116号)等有关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界定标准及检查实际,对管辖内的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确定2025年靖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7家,其中火灾高危单位1家。县消防大队对以上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县级其他部门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现将2025年靖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特此报告。
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初审:谭舒月 复审:周游 终审:常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