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6 信息来源: 靖宇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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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兹有靖宇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张玉莲,行政执法证号:07060422001,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宋志波,行政执法证号:07060435006,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顾家郡,行政执法证号:07060414021,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李 勇, 行执法证号码:07060414005,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王 辉, 行执法证号码:07060414006,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王智永,行执法证号码:07060414001,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姓名:刘宗麟,行执法证号码:07060414003,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靖宇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司法局)
初审:谭舒月 复审:周游 终审: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