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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0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收藏
靖宇县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公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县政府就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上午9:00时

  二、听证地点:靖宇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靖宇县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事宜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发展和改革局、白山市经济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县矿泉水保护区、县政法委、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局、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2月20日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靖宇县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邓 媛;联系电话、微信:15180436004)。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靖宇县人民政府。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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