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4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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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及《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吉交公管〔2022〕142号)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督,积极举报货车“双超”行为。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厂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的发生。
附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28
靖宇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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