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提高土地储备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权属
征收范围:该地块位于青龙河与濛江交汇处,四至:东至耕地、南至成龙小学、西至青龙河、北至濛江。(具体位置见附图)
拟用地总面积:199.89亩。
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权属:靖宇镇濛江村、河南村,面积及权属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二、目的、用途
目的: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由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作物清点确认,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送达之日起,拟征收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2、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智力
联系电话:0439-6185889
附件2:征收范围坐标.xlsx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初审: 复审: 终审: